白(夜)天巡查(逻)队职责
一、 清理校园内乱摆摊设点的;
二、 清理校园内乱停乱放的自行车、摩托车、汽车等;
三、 阻止汽车在机动车禁行路段行驶;
四、 驱逐社会闲散人员、盘查行迹可疑人员;
五、 及时检查、发现反动宣传品和有害张贴物,立即报告,并采取遮、揭等相应措施防止扩散;
六、 发现群体性事件、恐怖事件或其他案件,立即报告,并在现场或附近监控;
七、 保护公共设施,防破坏、防损坏,现场处置。无法处置时应立即上报,并留人现场监控;
八、 及时发现火灾或治安隐患,做好火灾事故及自然灾害的处置工作;
九、 及时支援物业管理、公寓管理、餐饮中心等部门值班人员求助。边报告、边支援;
十、 提醒院内机动车辆不得在教学区鸣号、不得高速行驶,引导车辆按规定线路行驶、按规定位置停放;
十一、巡逻过程中,采取巡查与盘查相结合,确保重点部位的安全。不得在一个地方长时间逗留。处理问题要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统一,严禁打人、骂人和不文明行为;
巡逻过程中要求队员两人成列、三人或三人以上成行,仪容端庄,精神集中,严肃认真,团结友爱相互协作,文明礼貌,规范执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