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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师范学院会客登记制度
发布时间:2017-08-28   点击数:
咸阳师范学院会客登记制度
一、外单位来院联系工作及业务的人员,须持介绍信、工作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经门卫值班人员同意并登记后方可进入,随行车辆须按指定地点停放。
二、私人来访者,必须在门卫值班室进行会客登记。写清自己姓名、从何处来、找什么人等,经门卫同意后方可进入,随行车辆不准进入。
三、库房、档案室、财务室、实验室、计算机室、电化教育室等重点要害部位禁止会客。来访人员不得擅自进入与被访人无关的部门。
四、来访人携带的物品,进院时应向门卫值班人员声明。携带物品出门的,应出示有关部门证明,在门卫处进行登记、检查后方可放行。
五、上课时间上课教师及学生一律不准会客。
六、会客期间,严禁在办公区域、教学区域大声喧哗。
七、该制度由保卫处下属各门卫及教学楼、图书馆值班门卫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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