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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纠“四风”树新风的工作提示
发布时间:2021-12-26   点击数:

校内各单位:

2022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央纪委《关于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省纪委监委关于“双节”期间纠治“四风”工作的通知精神,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决杜绝违规违纪、师德失范问题,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现对相关工作提示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

2022年是我国踏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将迎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对于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保障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对于回应师生期待、保障开局起步具有重要意义。校内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严明纪律要求,通过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纪党规,引导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和全体教师牢固树立廉洁从政、廉洁从教意识,大力弘扬新风正气,自觉抵制歪风邪气,打造风清气正、崇德向善的良好育人环境。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按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既要以身示范,带头遵守纪律规定,又要以上率下,确保把作风建设抓紧抓实。其他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和部门纠正“四风”工作。要以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为重点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教育督促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筑牢初心使命,带头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自觉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严格家教家风,厉行勤俭节约,以优良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持续向上向善。

二、严明纪律规矩,做到令行禁止

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崇廉拒腐,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自觉做到“十个严禁”,即: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和宴请等活动;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年底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等。

广大教师要严格遵守教育部《关于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金等行为的规定》。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严禁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及“红七条”规定。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纪问责

校内各级党组织和各单位要加强监督,紧盯突出问题,对违纪行为及时制止并上报纪委纪检监察室。纪委纪检监察室将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强化监督检查,对违纪违规行为依规依纪严肃查处。

 

党政办公室  纪委纪检监察室

2021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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