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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五一”假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30   点击数: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关于调整优化我省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陕教疫控组〔15〕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21年“五一”假期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各部门要继续加强本单位教职工的教育和管理工作。要继续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形势和措施的宣传工作,帮助广大教职工认清形势,科学开展疫情防控工作。要做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继续做好疫情防控信息每日报送工作。

二、全体教职工要克服麻痹大意思想,继续保持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在人群聚集和密闭场所要佩戴口罩,养成勤洗手、公筷制、分餐制、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等良好卫生习惯。要做好旅途防护,随身携带足量防护用品,主动配合交通场站做好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等防护措施,乘坐交通工具时全程佩戴口罩。游览景区应错时错峰,尽量减少人群聚集。尽量减少大规模人员聚集性活动,提倡家庭聚餐聚会不超过10人,原则上封闭场所的聚集性活动人数不超过50人。全体教职工要继续做好每日“晨午晚”检体温上报工作(在企业微信里报送),出现异常问题要及时和所在单位取得联系。

三、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教职工报送信息的接收和上报工作。

人事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刘红哲(负责非二级学院以外的其他单位)13809101640;

师宝霞(负责二级学院)15091808721。


                                人事处

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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