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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人民防空警报试鸣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9-13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规定,市政府决定,每年918日为咸阳市人民防空警报试鸣日。

为确保防空警报快速、灵敏、有效传递,进一步增强全市人民的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我市城区将依法进行人民防空警报试鸣,现公告如下:

试鸣时间:2021918日上午10时开始,1015分结束。

试鸣信号:防空袭警报信号,具体规定如下: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三遍为一个周期;

空袭警报:急促短音鸣6秒,停6秒,反复十五遍为一个周期;

解除警报:连续鸣响3分钟为一个周期。

请广大市民正确区分和熟记防空袭警报信号,不要惊慌,保持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


      

咸阳市人民政府

202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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