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规定,市政府决定,每年9月18日为咸阳市人民防空警报试鸣日。
为确保防空警报快速、灵敏、有效传递,进一步增强全市人民的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我市城区将依法进行人民防空警报试鸣,现公告如下:
试鸣时间:2021年9月18日上午10时开始,10时15分结束。
试鸣信号:防空袭警报信号,具体规定如下: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三遍为一个周期;
空袭警报:急促短音鸣6秒,停6秒,反复十五遍为一个周期;
解除警报:连续鸣响3分钟为一个周期。
请广大市民正确区分和熟记防空袭警报信号,不要惊慌,保持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
咸阳市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