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我校文明创建成果,规范宠物饲养,切实加强对饲养宠物的管理,给师生员工提供良好的学习工作场所,根据咸师院校发2012 10号文件之规定:校园内原则上不允许饲养家禽家畜,不得饲养烈性犬、大型犬等危险性较大的动物;教职工饲养宠物要实行拴养或圈养;学生不准饲养宠物。校内其它人员(临时工、房屋租赁户、各经营商户)禁止饲养宠物;个人饲养宠物需到保卫处综合科登记,对符合饲养条件者,与其签订饲养宠物保证书;养犬者需持证明到地方公安部门办理养犬登记证,并及时到防疫部门注射防疫疫苗。对不登记办证、不注射疫苗的宠物饲养者除批评教育,收缴、捕获宠物外,并处以100-300元的罚款;严禁将宠物带入教学区、办公区、生活区和其他公共场所。禁止携带宠物进入学生公寓、学生餐厅、礼堂、图书馆、医院、体育场馆、健身场地等公共场所。对擅自带宠物进入以上场所者,保卫处、后勤处及时进行制止;携带宠物出户时,对宠物在户外排泄的粪便,饲养人应当立即清除;携犬出户时,应当对犬束戴犬链,由成年人牵领,并应避开师生员工、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确保不伤害他人;饲养宠物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宠物影响他人休息时,饲养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否则,将依法给予警告,警告后不改者,保卫处予以捕获,并处100 —300元的罚款;饲养宠物者不得遗弃所养宠物;不准在校园内放养。对在校园内未登记办证以及无人看管的动物保卫处进行捕获;如宠物伤害他人,饲养人除支付医疗等费用外,还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决定对校园内家禽和宠物饲养进行规范管理,希望全校师生员工从保障人身安全、维护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创建平安文明校园的大局出发,认真学习咸师院校发2012 10号文件,模范遵守执行宠物管理规定,共同配合搞好校园内家禽和宠物饲养规范管理,促进校园文明建设。
宠物饲养弊大于利
宠物饲养,自古有之。狗和家养宠物的大量增多而主人对其疏于管理,以至恶狗伤人、致死人命频频发生、酿成狗患。狗患并不仅仅是指狗咬人,还表现在造成人们心理恐慌、破坏邻里关系、污染环境、传播疾病等诸多方面。可怕的是狗和家养宠物主人认识不到这种潜在危险和极端危害,治理狗患,加强狗和家养宠物的管理刻不容缓。
直接伤害
2012年4月23日,西安市民杨瑞娥在等驾坡被恶犬扑倒撕咬成重伤。
2012年6月7日清晨,临潼恶狗清晨窜进村连咬9人 3孩子校门口被咬伤。
2012年12月18日,湖南株洲区向阳广场发生严重的恶狗伤人事件。
2012年2月8日,西安户县祖庵镇发生藏獒伤人事件。一只藏獒在祖庵镇街道先后咬伤10人,其中两名小学生、三名中学生,还有五个成年人,伤人藏獒随后被赶来的民警击毙。
潜在危害 狂犬病是世界上病死率最高的疾病,一旦发病,死亡率为100?。由于居民养狗数量的增加,加之有些狗没有进行免疫接种,使得人患狂犬病死亡率增高。狂犬病潜伏期长短不一,5日至更长,甚至几十年,一般为1—3个月。
猫癣:有猫癣的猫通过和人的密切接触,可将癣传给人。此时人的皮肤上可出现红色皮疹,稍高出皮肤表面,有少量鳞屑奇痒。
哮喘:是一种变态反应性疾病,由遗传和激发等多种原因引起。宠物身上的脱毛、羽毛的排泄物等可能成为引起哮喘的过敏源,他们通过人的呼吸进入鼻部、支气管,致使支气管平滑肌痉挛,黏膜水肿、分泌物增多,从而引起体内的变态反应。
弓形体病:弓形体病是一种寄生虫疾病,人类可以通过和宠物(如猫)亲吻、同睡等密切接触,或摄入了动物的排泄物及生食肉类,都会感染该病。如果妊娠中的妇女被感染了,这种寄生虫便能够穿过胎盘,导致胚胎感染,引起自发性流产、死胎等严重后果。
啮齿类动物特别是老鼠和松鼠能传播黑死病,也就是鼠疫。这种可怕的传染病在中世纪席卷了欧洲和亚洲,至今仍存在于世界的某些地方。鼠疫是由一种细菌传播的。这种细菌生存在叮咬过老鼠的跳蚤的肠道内,通过跳蚤的叮咬再传播给人类。鼠疫这种致命的传染病能使人的淋巴结肿大,导致血液和肺部感染,并引起全身出血。金丝雀和鹦鹉等鸟类的羽毛中的角蛋白能引发过敏和气喘。这些宠物鸟有时还会导致严重的感染,其中包括肺部衣原体感染。
肌肉疼痛,如不及时治疗,死亡率较高。<SPAN times new roman; mso-spacerun:""yes""; mso-shading: rgb(248,248,248)" style="font-size: 14pt; background: rgb(248,248,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