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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校园违规豢养宠物进行治理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2-11-16   点击数:

各位师生员工、居住户:

近期,校内再次出现少数违规豢养宠物现象,师生反应强烈。为创建文明校园,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环境整治工作,预防狂犬病和禽流感等流行病在校园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营造安全、文明、健康、和谐的教学和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决定从即日起对校内违规豢养家禽家畜和宠物进行治理。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校园内不得饲养大型犬、烈性犬。养犬人士在养犬前,要对自己是否适合养犬做好评估调査,如遇周边邻居或群众强烈反对时,请自觉放弃,共同维护良好的生活环境。

二、饲养小型犬只时应主动到所在街道城管部门办理《养犬许可证》《犬类免疫证》,并定期为犬只注射疫苗。

三、外出遛犬时,要拴好狗绳、带好嘴套,自觉清理宠物排泄物,杜绝宠物随地排泄粪便。对于不牵绳的犬只,一律按流浪犬捕捉交由专业人士进行处理。

四、外出遛犬时应主动避让行人,尤其是儿童、老人、孕妇等特殊群体,防止意外伤害事故发生。如发生犬只不慎咬伤他人时,应积极主动对伤者实施救治,采取免疫措施。发生纠纷时,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章“饲养动物损害责任之规定”依法进行处置。

五、早 7:30 至晚 7:30 期间不得在室外遛犬。严禁在教学区、学生公寓群及田径场遛犬。

六、对病犬、伤犬、死犬应妥善处置,不得随意遗弃。希望广大师生员工、居住户予以配合并相互转告。

特此通告。


保卫处

2022 年 11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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