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师范学院关于五一劳动节期间
清理校内无牌无证、违规车辆的通知
我校于2023年12月18日发布《关于清理在校学生校园内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的通知》,2024年2月26日发布《关于清理校内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的通知》后,电动自行车管理趋于规范、车辆停放秩序明显好转、交通事故明显下降、校园道路通行明显顺畅。按照咸阳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七个严禁”和违规停放充电法律责任的通告》通知精神,学校近期多次对校园内违规行驶、占用消防通道、乱停乱放、无牌无照的车辆进行了清理并集中存放,但仍有部分师生的无牌无证电动自行车在校内行驶,各种车辆不在规定停车点停车,为扎实做好校内火灾防范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现就有关工作布置如下:
一、整治范围与对象
本次整治行动将针对校园内所有无牌无证、违规停放的电动自行车、摩托车、自行车进行清理。重点整治对象包括未办理牌照、未按规定停放、超速行驶、私自改装等违规车辆。
二、整治时间与安排
整治行动将于五一劳动节期间进行,具体时间为5月1日至5月5日。学校将组织专门人员,对校园内的电动自行车、摩托车进行全面排查,对违规车辆进行拖移处理。
三、车主责任与义务
请广大车主自觉遵守学校交通管理规定,确保车辆合法上路、规范停放。无牌无证车辆的车主请尽快将车辆移出学校。对于违规停放的车辆,车主应积极配合学校的整治行动,及时将车辆移至指定地点。
四、温馨提示与建议
广大师生应提高交通安全意识,遵守交通规则,切勿超速行驶、违规停放。
车主在接到车辆被拖移的通知后,请尽快前往指定地点接受处理,以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
学校鼓励师生使用公共交通或步行等绿色出行方式,减少校园内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的数量和骑行频率,降低校内交通压力。
五、后续管理与监督
本次整治行动结束后,学校将建立长效机制,联合市公安局交警部门、消防部门不定期开展行动,进行常态化校园交通管理,确保校园交通秩序持续稳定。同时,学校也将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师生交通安全意识,共同维护校园安全,后续管理与监督如下。
1.所有在校内违规行驶(超载、超速、不戴头盔、在禁行区行驶)的电动自行车,收回校内牌照,清理出校。
2.违规进楼入户的电动车自行车(包括电瓶),飞线充电的电动自行车,学校进行清理并集中停放,收回校内牌照,公安交警部门、消防部门处罚后,车辆强制清理出校。
3.违规占用消防通道、乱停乱放的电动自行车进行集中暂扣、登记备案,收回校内牌照,公安交警部门、消防部门处罚后,清理出校。
4.摩托车(学生)、无校内牌照电动自行车禁止入校,有在校内行驶或停放行为的,清理并集中停放至学生毕业时放还。
5.学校保卫部门配合公安交警部门依法收缴校内无牌无证的电动自行车。
6.长期无人使用的“僵尸车”,学校集中停放至指定区域,在保卫处网站或微信公众号上公示3个月,仍无人认领的,车辆交由校国有资产管理处按章处理。
为了保障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所有教职员工和学生均需遵守交通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合法、安全地使用车辆,共同维护校园交通安全和秩序。
希望广大师生积极配合本次整治行动,祝大家五一劳动节快乐,出行平安!
举报电话:33720110
保卫处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