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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30   点击数:

各部门、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陕人普办字〔2020〕36 号)和《咸阳市渭城区关于做好全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摸底工作的通知》(咸渭人普办发〔2020〕12 号)精神,切实做好我校第七次人口普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坚持实事求是、改革创新,科学设计、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依法实施,全面查清学校人口数量、结构、分布、住房等方面情况,客观反映学校人口现状和发展变化,为省市制定和完善收入、消费、教育、就业、养老、医疗、社会保障等政策,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普查对象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校内教职工及家属、离退休教职工及家属、在校大学生、国际教育学院学生)

三、普查内容

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四、普查时间

入户摸底时间为 9 月 25 日-10 月 22 日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准备充分。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普查摸底工作,认真学习普查摸底工作细则,从组织、宣传、人员和物质上做好相关准备。

2.全面摸底,提升质量。普查工作要按职责分工,认真编制《户主姓名底册》,真实、全面的登记本部门分管的建筑物及人口居住状况。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采取横幅、展板、LED 屏、抖音及微信群等方式,进行广泛普查宣传,提升广大教职工对普查工作的认知和配合,推动普查摸底工作顺利进行。

 

党政办公室 保卫处

2020 年 9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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