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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12   点击数:

国家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

(国减办发〔202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减灾委员会,国家减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厅(局):

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14个全国防灾减灾日,主题是“减轻灾害风险 守护美好家园”,5月7日至13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组织做好2022年全国防灾减灾日各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突出“减轻灾害风险 守护美好家园”主题,积极开展防灾减灾活动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多次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部署,强调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不断健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体制机制,加快构建抵御自然灾害防线,全面提高重大自然灾害抗御能力。今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十四五”规划实施的关键一年,全球气候变化背景下,极端气候事件及其引发的自然灾害多发频发重发的形势依然严峻。切实减轻灾害风险,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关系经济社会安全,是共享全面小康硕果、守护美好家园的重要基石。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减轻灾害风险 守护美好家园”主题,充分认识到做好灾害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的重大意义,认真组织开展今年全国防灾减灾日各项活动。要加强工作组织领导,加大宣传解读,教育和提醒社会各界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关口前移,加强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建设,加大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安全风险,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持续筑牢安全发展基础,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广泛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提升全社会灾害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地区和行业实际,创新全社会灾害风险防范宣传教育机制,以城乡社区、学校、医院、机关企事业单位、厂矿企业、施工工地、大型综合体等为重点,开展各类灾害风险基本知识和防范应对技能宣传教育,特别是要加强极端灾害性天气的风险识别和预警响应等宣传教育,提高公众主动避灾避险的意识和能力。要依托科技场馆、灾害遗址公园、城市森林公园、应急培训演练和教育实践基地、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场所、公众游乐体验设施等,建设一批防灾减灾安全文化教育体验基地,充分利用新媒体、互联网、广播电视、科普场馆等各类平台,面向不同社会群体开发推送防灾减灾科普教材、读物、动漫、游戏、影视剧、短视频等公众教育系列产品。要持续深入推进防灾减灾应急科普知识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通过展览、演讲、知识竞赛、模拟体验、发放科普读物等形式广泛开展防灾减灾科普宣教。新闻媒体要加大防灾减灾宣传力度,对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以及各地区、各部门防灾减灾工作成效进行集中报道,提高宣传效果,营造良好氛围。中央和国家机关可结合实际,组织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和应急演练活动,向机关干部和所在社区的居民普及自救互救基本常识和技能。


      三、推进各类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从源头上消除风险,守护美好家园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聚焦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人群,组织专业队伍,做好城乡社区、学校、医院、敬老院、福利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建筑工地、旅游景区、机场码头、火车站、地铁、城镇燃气、城市地下管网、泵站闸门等重要工程设施的风险隐患排查,要强化属地责任,坚持重心下移,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将各类风险隐患发现在基层、解决在基层。要深入推进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全面完成主要自然灾害致灾调查、承灾体调查、历史灾害调查和综合减灾能力调查等工作,有序推进评估与区划,形成全国评估与区划核心成果,建设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基础数据库体系,按照“边普查、边应用、边见效”的原则,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重大工程建设、重要发展规划、重点领域和各地各部门实际需求,有序推动普查成果应用工作,充分发挥普查成果的效益。要明确各类风险隐患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制定针对性措施,强化风险隐患的实时监测、动态管理和先期处置,尽最大可能减轻灾害风险,切实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做好灾害应对各项准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各类灾害风险的分析研判,未雨绸缪做好防范应对各项准备工作。要按照实用管用的原则,全面评估和修订各类应急预案,做到“看得懂、记得住、学得会、用得上”,针对日益频发的极端自然灾害,要在常规应急预案的基础上,制定极端灾害应对预案或工作方案,做到有备无患。要健全完善应急物资保障机制,摸清应急物资储备底数,结合本地区灾害风险特点,有针对性扩充应急物资储备规模,拓展救灾物资品种品类,更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要鼓励引导不同社会主体和家庭个人储备基本应急物资和救生避险装备,继续推广使用家庭应急包。要加强灾害预警和应急响应联动,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和行动措施,做好避险转移准备,统筹利用互联网、大数据、自媒体等新技术手段和大喇叭、吹哨子等传统手段,打通灾害风险预警“最后一公里”,切实做到及时转移,最大程度避免人员伤亡。要因地制宜组织开展包含灾害预警、应急指挥、人员疏散和搜救、群众生活救助、伤员救治、物资调运、信息共享、社会力量参与等内容的演练活动,提高应急能力。


      五、加强基层应急能力建设,构建多元主体参与的防灾减灾工作格局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将提升基层应急能力作为本地区、本部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内容,全面加强基层应急能力建设。要以机构队伍为重点,建立健全基层防灾减灾救灾力量体系,加强灾害信息员、安全监督员、应急志愿者等群防群治队伍建设,通过资源整合、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实施社区应急服务行动计划,推动增强城乡社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要以网格化治理为切入,将防灾减灾纳入基层网格化治理体系,建立健全激励引导机制,鼓励群众成为群防群治的基本力量。要持续高质量推进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以避险避灾为重点全面开展转移路线标志设立,加强日常演练和转移管理。要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加强对社会力量的登记备案和能力培育,建立健全参与协同机制,规范救灾捐赠行为。要更好发挥金融、保险等市场机制在防灾减灾中的积极作用,优化灾害保险的应急保障机制,完善风险融资机制,通过宣传、科普教育等形式,提升公众参保意识。要积极开展业务培训,宣传推广典型案例,加大表彰奖励,形成全社会参与防灾减灾的良好氛围。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广泛开展全国防灾减灾日各项活动。本地区本部门开展活动的总结报告,请于6月15日前报送国家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国家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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