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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 大学生应知道的那些事
发布时间:2019-04-22   点击数:

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大背景: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期三年,至2020年底结束

工作的重点: 2018年:严态势,营造人人喊打的氛围;2019年:攻案件,提升群众满意度;2020年:建机制,取得压倒性胜利。

五项工作措施:摸线索,打犯罪,挖“保护伞”,治源头,强组织。

二、“扫黑除恶”校园亦是“战场”!

  与传统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不同,近年出现的黑恶势力活动逐渐趋于隐蔽,游走于犯罪与违法之间,其组织形态、攫取利益的方式也在发生改变——“校园贷”便是如此。

三、我校“扫黑除恶”工作目标

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要求,针对学校涉黑涉恶问题、校园及周边治安乱点,通过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提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晓率,摸排涉黑涉恶线索,使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分子得到惩处,影响校园周边安全稳定的乱点得到清理,努力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和社会环境,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四、教育领域涉黑涉恶专项整治重点

1.侵占学校公有资产的违法犯罪行为;

2.干扰教育工程项目建设、强揽工程、围标串标、阻工扰工、强装强卸的违法犯罪行为;

3.在学校设备设施,教学器材,生活物资采购等方面强买强卖的违法犯罪行为;

4.在学校食堂、超市经营承包,食堂食材供货采购方面强买强卖的违法犯罪行为;

5.借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干扰教学秩序、阻塞交通、损坏学校财物,威胁师生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6.干扰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敲诈勒索,威胁师生安全的“校霸”“地痞”,寻衅滋事的违法犯罪行为;

7.干扰学校正常秩序,危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长期无理缠访的违法犯罪行为;

8.体罚、虐待、性骚扰等侵害学生的违法犯罪行为;

9.面向在校学生非法诱导和发放贷款行为;

10.学校内部拉帮结派,为所欲为,对抗组织,幕后组织,煸动、策划师生聚众闹事的违法犯罪行为;

11.各类非法宗教,邪教活动等法犯罪行为;

12.支持非法办学、非法办班的“保护伞”;

13.与教育有关联的其他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

 

保卫处提醒:扫黑除恶治乱,共建和谐校园,发现涉黑涉恶线索请及时举报。

举报电话:029-33720110

 

                                         保卫处

                                      2019年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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