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背景▲▲▲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们参与到各式各样的商业行为中去。这些行为通常要求人们提供一些身份信息。不知何时开始,身份信息逐渐成为一种“地下商品”,被不法分子随意买卖利用,成为犯罪分子的作案工具。近来,一些从事消费金融业务的公司开始与国内一些小家电卖场、电子产品零售店铺合作,推广小额无担保信贷服务,即消费者在购买电子产品时,只需向从事消费金融业务的公司提供自身资料,无需担保就可办理分期付款,付完首付就能拿到该电子产品,而此新兴的消费形式给了犯罪嫌疑人可乘之机。
案情简介▲▲▲
近日,事主戴某和丁某到江苏省常州市公安局天宁分局翠竹派出所报案称:二人被骗办理了消费贷款,行骗的人在华强宾馆。民警随即赶至华强宾馆某房间,将涉嫌诈骗的徐某、金某、李某等人带到派出所。经调查,犯罪嫌疑人徐某、金某、李某等人以“一两个小时能获取六七百元的利益”的兼职招聘信息吸引被害人上钩,利用戴某、丁某的身份证和银行卡以分期付款的方式购买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后将上述赃物变卖获利达数万元。现徐某、金某、李某等人已于2014年12月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
案情分析▲▲▲
在案件办理初期,由于事主并不十分清楚自己如何被骗,而该类案件又属于新型案件,以致民警对整个犯罪过程无法形成一个全面的认识。但事主都提到其中办理贷款的公司为某金融服务公司。于是民警设法联系到某金融服务公司,该公司工作人员表示,他们近期也发现了大量的不良信贷(即公司放贷后,贷款人没有还款的情况),且都发生在同一销售点(某电器商场的某电子产品销售点)。民警与事主、金融服务公司工作人员沟通调查后,了解到犯罪嫌疑人的作案手段共分4个步骤:
第一步:以“一两个小时能获取六七百元的利益”的兼职招聘信息吸引被害人上钩,然后唆使被害人办理分期付款购买电子产品,并称不用支付购买后的分期款项。
第二步:让被害人在某金融服务公司审核贷款申请表中填写虚构的工作资料、留存嫌疑人自己专门购买的电话号码,当某金融服务公司根据申请表中的电话号码核对信息时,嫌疑人就按照申请表中的虚构信息予以回答,以达到骗取某金融服务公司对被害人购买电子产品放贷的目的。
第三步:让被害人前往电子产品销售点去取已被某金融服务公司审核通过的分期付款购买的电子产品,并要求被害人将取得的电子产品交给嫌疑人。
第四步:嫌疑人拿到通过骗取贷款购买的电子产品后,将该电子产品卖至通讯市场进行套现,随后逃之夭夭,而后续的消费贷款由被害人承担。
审查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对该诈骗行为和方式供认不讳,并清晰地交代了其4人组成的诈骗团伙分工:首先由李某在各种QQ群中发布虚假招聘信息,引诱被害人上钩后,将被害人带至某电器商场旁边的茶室等地,介绍给自称是单位老板的徐某、金某等人。徐某、金某等人负责骗取被害人信任,并为被害人虚构工作资料,教会被害人记熟自己的新资料,后让被害人去销售点申请贷款。当某金融服务公司通过拨打被害人填写的单位联系电话对被害人的工作情况进行核查时,犯罪嫌疑人会冒充被害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帮助其通过审核,从而使被害人能够顺利申请到小额贷款购买电子产品。而后被害人将电子产品交给犯罪嫌疑人并从犯罪嫌疑人处领取事先说好的“兼职费”。犯罪嫌疑人拿到电子产品后立即卖出套现,获得非法利益。由于分期付款的周期为一个月,等到被害人在一个月后被某金融服务公司催款时,被害人才得知后期的分期付款仍需自己支付,否则将承担产生不良信用的后果,被害人再去寻找犯罪嫌疑人时,这些犯罪嫌疑人早已不知去向。
案件特点▲▲▲
(一)被害人群多为没有工作经验、对金融信贷方面了解不多且急需赚钱的待业青年。通过对本案数名被害人进行分析,他们都是在QQ群上看到一些兼职招聘信息才上钩的,且被害人都没有办理过分期付款等业务,不了解其中的利害关系。犯罪嫌疑人欺骗说是为了增加手机销量,他们就相信了。
(二)作案手法隐蔽,且发案具有延后性。犯罪嫌疑人通过QQ群发布招聘信息,且招聘信息中没有具体的兼职工作内容,不易被发现为虚假的欺诈招聘信息。犯罪嫌疑人在被害人骗领到贷款后,会预支首付款,金融服务公司要在一个月后才会对被害人催款还贷。而这一个月正好给了犯罪嫌疑人充裕的作案和逃匿时间。
(三)准备充足,犯罪成功率极高。由于犯罪嫌疑人充分了解了某金融服务公司申请贷款的要求和条件,提前准备好了多份虚假工作单位资料,并利用事先准备好的电话号码,在某金融服务公司审查时进行应对,贷款申请通过率极高。
(四)由被害人转换为犯罪嫌疑人,熟知内幕。民警在审查中意外发现,这几名犯罪嫌疑人之前竟也是被骗去申请贷款的被害人。他们发现这个骗局中的巨大利益后,迅速转换角色,复制了整套作案流程,并加以改进,变本加厉地开始行骗。
(五)被害人充当犯罪工具,金融服务公司为最大受害者。整个骗局中,被害人的真实身份及银行卡资料被加以利用,充当了犯罪嫌疑人的作案工具,虽然分期还贷债务在名义上由被害人承担,但由于购买电子产品的费用都是由某金融服务公司先行垫付给电子产品零售店的,被害人为待业群体,通常又没有能力还贷,形成了死贷。因此,金融服务公司在其中损失了大量资金。
办案心得▲▲▲
(一)强化法制宣传,提高群众防范意识。通过媒体通报、销售网点宣传等多种渠道向广大群众介绍该类消费信贷的操作流程、还贷方式以及不还贷造成的后果,并提醒广大群众对此类新型诈骗手段进行防范,强化群众对身份信息的保密意识。
(二)规范消费信贷金融服务公司操作流程。本案中,犯罪嫌疑人正是利用了金融服务公司的申领消费信贷流程漏洞,才能在短时间内迅速获利数万元,因此必须督促此类金融服务公司规范操作流程,从严把关,争取从多种渠道审核申请人的还贷能力,谨慎放贷。
(三)关注同类警情,提高打处此类案件的能力。公安机关应密切关注此类案件新动向,对同类案件及时进行串并侦查,利用信息共享,全面搜集固定证据,争取早日破获该系列案件,严厉打击此类违法犯罪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