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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非法传教篇
发布时间:2024-01-24   点击数:

案例导读

2016年西安某大学学生任某某等三人,参加完宗教活动后,到临近某所大学散发宗教宣传册,被该高校巡逻人员当场发现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什么是非法传教

指违反《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的各种形式的传教活动。《宗教事务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信教公民的集体宗教活动,一般应当在宗教活动场所内举行,由宗教活动场所、宗教团体或者宗教院校组织,由宗教教职人员或者符合本宗教规定的其他人员主持,按照教义教规进行。

第四十一条规定:非宗教团体、非宗教院校、非宗教活动场所、非指定的临时活动地点不得组织、举行宗教活动,不得接受宗教性的捐赠。非宗教团体、非宗教院校、非宗教活动场所不得开展宗教教育培训,不得组织公民出境参加宗教方面的培训、会议、活动等。

第四十四条规定:禁止在宗教院校以外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传教、举行宗教活动、成立宗教组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规定:学校应当坚持教育与宗教相分离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学校进行宗教活动。


校园非法传教的方式

校园非法传教方式多种多样,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1.非法传教者在路上拦住学生询问是否对某种宗教感兴趣,并向他们详细地介绍和邀请信仰此教,偶尔也会邀请学生参与宗教集会。

2.非法传教者会索取学生的联系方式,之后对学生进行生活和精神上的骚扰。

3.非法传教者会以各种名义混入学生宿舍进行非法传教,新生对此没有防备,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留下联系方式或者去参与宗教活动。

4.非法传教者在校园伺机发放、张贴各类传教宣传单。

5.非法传教者在校园组织聚会、唱诵、祷告等活动。

如何应对校园非法传教

1.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正确理解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原则。

2.掌握有关宗教的背景知识,学会辨别非法传教活动。

3.拒绝向传教人员留下电话、微信、二维码等联系方式。

4.在校园内发现或得知任何非法宗教活动应及时向学校保卫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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