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省教育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消防救援总队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排查化解高校校内建筑消防安全隐患专项行动的通知》(陕教函〔2024〕18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排查化解学校存在的各类消防安全隐患,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的
通过全面排查我校校内建筑消防验收及消防安全情况,对各建筑建立独立的消防台账,掌握问题底数,一楼一案,分类研究政策措施,分布推进安全隐患有序化解,切实提升整体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实现消防安全隐患动态清零,为全校师生营造良好安全稳定的育人环境。
二、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1.学校专项行动工作专班
成立学校排查化解校内建筑消防安全隐患专项行动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长顺
副组长:周群英
成 员:张高科、任宝石、汪生辉、赵星、刘枫、段力雄、封建民、田立强、陈鹏生、张卫军、侯燕芳、姚鹏、张养利及各二级学院院长。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校保卫处,办公室主任由保卫处处长兼任,负责校内建筑消防安全隐患专项行动排查日常事务。
2.工作职责
(1)工作专班工作职责:制定学校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指导校内各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协调解决工作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督促各部门切实落实专项工作。
(2)办公室职责
贯彻执行工作专班制定的排查方案和各种决议;负责指导校内各部门开展排查工作;负责排查各项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上报工作;负责专项行动工作中与属地相关部门的对接联络工作;负责专项行动工作中的宣传和协调;按照工作专班的统一安排,落实其他相关工作。
三、工作安排
以“尊重历史、实事求是、摸清底数、分类施策”为原则,依照不同时期消防法律法规,分类排查汇总情况,深入排查建筑消防安全隐患,彻底整治,严密预防。
(一)任务分工
校内各单位要根据此次专项排查工作方案要求,认真开展排查,及时上报相关数据和资料。
1.党政办公室:负责督察督办此次专项行动;协调校内各单位及省市区相关部门对接工作。
2.保卫处:负责与属地消防救援部门对接,邀请专业人员进校指导和提供专业服务;负责相关排查工作的统计及各部门排查结果的汇总、上报,并根据排查情况制定整改方案。
3.基建处:负责做好与属地住建部门对接,邀请专业人员进校指导和提供专业服务;负责在建和未经消防验收楼宇等消防排查工作。
4.后勤保障处:负责教学区域、家属区域、学生餐厅等消防排查工作。负责消防水、电系统(消防泵房、水箱、水池、管道、室外消火栓及结合器、消防电路和线路等)等消防排查工作。
5.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校内外经营用房消防排查工作;负责提供楼宇数据,建立基本台账。
6.实验室管理处:负责各类实验室消防排查工作。
7.学生处:负责学生公寓宿舍及所辖会议室等区域的排查工作。
8.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做好留学生公寓、外籍教师宿舍等区域的排查工作。
9.体育学院:负责体育馆及体育用房等消防排查工作。
10.图书馆档案馆:负责图书馆消防排查工作;协助提供校内所有楼宇消防蓝图复印件。
11.附属中学(含高中部初中部小学部):负责附属中学、小学消防排查工作。
12.教育集团:负责幼儿园消防排查工作。
13.公共区域消防排查工作由保卫处、后勤保障处和国有资产管理处联合使用单位进行排查;家属楼区域消防排查工作由保卫处、后勤保障处和国有资产管理处等联合进行排查。
14.财务处:应当将专项行动经费纳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保证防火检查巡查、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检测、火灾隐患整改、微型消防站或志愿消防队建设等消防工作所需资金的投入。
15.各二级单位: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台账,重点单位和部门建立健全消防档案,消防档案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二)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1月25日前)
1.对照省教育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消防救援总队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排查化解高校校内建筑消防安全隐患专项行动的通知》(陕教函〔2024〕18号)文件和全省校内全省学校校内建筑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和学校专项行动会议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咸阳师范学院开展排查化解高校校内建筑消防安全隐患专项行动方案》。
2.组织各部门认真学习以下文件:《关于开展排查化解高校校内建筑消防安全隐患专项行动的通知》《陕西省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则(试行)》《咸阳师范学院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学校消防安全风险自查检查要点》等文件,切实领会文件要求和精神,为专项行动做好准备。
3.积极做好与属地对接工作,为全面开展专项排查做好准备。
(二)全面排查阶段(2024年1月26日至4月15日)
按照《学校消防安全风险自查检查要点》和学校任务分解表,积极协调属地消防救援部门协助校内各单位全面深入进行自查,摸清校内建筑相关消防情况。按照“尊重历史、实事求是、摸清底数、分类施策”原则,不漏一楼,不留死角,摸清底数,建立存在问题、风险、隐患清单和制度、措施清单,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全面落实落细落具体,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汇总梳理阶段(2024年4月16日至4月25日)
在全面深入摸清校内建筑相关消防情况的基础上,进行汇总分析,明确全校建筑总体情况,未完成消防验收(验收备案)建筑情况,在用建筑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及整改情况,形成专题报告。
(四)整改落实阶段(2024年4月26日至7月31日)
切实履行学校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确保校内建筑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排查成果落地见效。对排查出的校内建筑消防安全隐患实行台账式管理、清单化推进,分级分类明确整改方案和责任人,坚持闭环管理,能立即整改的,须立行立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制定有效防护措施,加大人防、技防力度,直至实现动态清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各部门要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进一步增强安全红线意识、法律意识和底线思维,高度重视校园消防安全,克服麻痹思想,全力以赴做好排查专项工作。
(二)突出重点,狠抓工作落实。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和重点时段特点,突出工作重点,抓住要害环节,及时建立完善本单位工作台账。
(三)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本次专项检查治理范围广、任务重、时间紧、要求高,各单位尤其是重点单位,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密切配合工作联动。同时,要积极争取各方支持,形成隐患检查整治的合力。
(四)善于总结分析,健全长效机制。要坚持边排查、边总结,在推进消防安全隐患排查的同时,分析共性问题,研究治本之策,重点在学生宿舍、食堂、图书馆、体育馆等人员较为集中的区域方面因地制宜出台一批配套举措、形成一批经验做法,提升整体消防安全治理水平。
附件:
1.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化解专项行动联络员表
2.消防重点单位及负责重点区域
3.工作时间节点安排
咸阳师范学院
2024年1月22日
附件1: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化解专项行动联络员表
部门名称 | 负责人 | 联络员 |
保卫处 | 任宝石 | 张小为 |
党政办 | 张高科 | 杨 光 |
发展规划处 | 汪生辉 | 王 进 |
后勤保障处 | 赵 星 | 王鹏伟 |
基建处 | 刘 枫 | 李军峰 |
学生处 | 段力雄 | 张 庆 |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 侯艳芳 | 刘 筱 |
实验室管理处 | 封建民 | 郭 刚 |
国有资产处 | 田立强 | 安小彬 |
图书档案馆 | 张卫军 | 徐变云 |
体育学院 | 陈鹏生 | 周 珂 |
附属中学 | 姚 鹏 | 畅 伟 |
基础教育集团 | 张养利 | 管君兰 |
附件2:
消防重点单位及负责重点区域
1.党政办公室:机要室、校史馆
2.党委组织部:档案室
3.党委宣传部:影视制作室、广播站、融媒体中心等
4.学生工作处、团委:学生公寓、大学生活动中心、社团场所等
5.人事处:档案室
6.科学研究处:所属科研中心、基地等
7.招生就业处:学馨苑三楼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
8.财务处:财务室、一卡通管理中心
9.国有资产管理处:超市、校内各经营商铺、快递经营点等
10.基建处:未交工项目、在建项目等
11.后勤保障处:校医院、食堂、配电室、洗浴中心、教学楼、实验楼、家属楼、车棚、电梯、泵房、室内外消火栓及水泵接合器,楼顶水箱、水路电路线路(含学生公寓)等
12.保卫处:消防控制室、监控室、地下车库、电动车充电桩等
13.图书馆:图书楼、档案馆
14.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各类实验室、多媒体教室实训室等
15.信息化建设处:校园网络机房
16.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留学生公寓、外籍教师宿舍
17.历史文化学院:陈列室、博物馆、关中古代陵寝文化研究中心
18.外国语学院:语音室等
19.计算机学院:所属机房
20.美术学院:美术馆、临摹室、教室
21.于右任书法学院:于右任书法纪念馆、教室
22.音乐学院:机房、琴房、演艺厅等
23.体育学院:体育训练馆等体育场地及设施
24.附属中学:小学部、初中部机高中部
25.教育集团:幼儿园、所属校内经营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