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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内停车服务费收费须知
发布时间:2017-10-25   点击数:

  一、地下停车位:按年度租赁,每年采取抽号方式确定地下车位位置,车位固定,按《校园交通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所列顺序办理,租完为止。

  1.1800元/车位.年

  2.租赁或购买地下车位不再收取管理服务费。

  3.租赁或购买地下车位后,凭收费票据在保卫处注册,车辆信息录入智能管理系统后车辆可随时免费出入校门,但原则只能停放在地下车场,不得长时间占用地面车位。

  二、地面停车位:按年度租赁,已有车辆的教职工(长期租赁地下停车位的教职工除外),凭车辆行驶证报名,每年采取抽号方式确定家属区地面308个车位的使用权,不出售、不固定,按《校园交通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所列顺序办理,租完为止。

  (一)临时进校的机动车辆:

  1.进入校园30分钟内免费。

  2.小型汽车(含出租车):3元/辆4小时,以后按每小时1元累计,不足一小时按一小时计,每日不超过15元。

  3.大型汽车:5元/辆4小时,以后按每小时2元累计,不足一小时按一小时计,每日不超过25元。

  4.三轮摩托车(含三轮电动车):3元/辆6小时,不足6小时按6小时计,每日不超过10元。

  (二)居住在校内的教职工车辆:

  1.小型汽车:600元/年

  2.三轮、四轮摩托车(含三轮四轮电动车):300元/年

  (三)不在校内居住的教职工车辆:(仅限教学区停放,不得过夜停放)。

  1.小型汽车:150元/年(每月15元,每年按10个月计)

  2.三轮四轮摩托车(含三轮四轮电动车):72元/年

  (四)教职工亲属车辆:

  1.小型汽车:900元/年

  2.三轮四轮摩托车(含三轮四轮电动车):450元/年

  (五)与学校有长期业务来往的车辆:

  1.小型汽车:1200元/年

  2.三轮四轮摩托车(含三轮四轮电动车):600元/年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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