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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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一科职责

1.负责全院师生的安全法制教育,消防、自救教育。

2.负责院内治安综合治理及防火、防盗、防抢、防中毒、防滋扰、防性侵害等师生 安全保卫工作。

3.调解处理院内治安纠纷。

4.负责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的协查侦处工作。

5.负责重点人口管理和暂住人口的管理工作。

6.负责社区工作。



治安二科职责

1.在保卫处领导下负责秦都校区安全保卫、法制和安全宣传教育,维护校区正常教学、科研、生活秩序,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2.负责秦都校区校园及周边环境的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3.及时处理秦都校区治安纠纷,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4.负责秦都校区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5.负责秦都校区内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6.负责检查校区内安全保卫责任制和安全技术防范措施落实情况,防止盗窃、破坏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7.负责秦都校区的消防安全工作。

8.负责秦都校区流动人口、暂住人口的管理。

9.负责秦都校区师生国防教育、征兵、人防设施保护与管理、军(烈)属优抚工作。

10.完成上级部门和保卫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校卫队职责

1.维护校园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及公共场所的治安秩序。

2.协助治安科做好重大案件、事件和事故的现场保护,协查处置工作。

3.负责学院重大活动的治安保卫工作。

4.落实门禁制度、来客登记制度,负责门卫执勤、巡查、夜间巡逻等校园治安保卫工作。

5.负责院内交通管理工作。

6.负责院内清理乱摆摊点、占道经营和进院违禁物品的查处及管理工作。

版权所有:咸阳师范学院保卫处    电话:029-3372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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